农民中国
农民中国内容简介
《农民中国:历史反思与现实选择》内容简介:马克思主义关于农民问题历史演变过程的阐述,基本上可概括为两点:一个是我们经常提到的从社会主义革命角度谈农民问题。在这方面,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要走公有制、集体化的合作化道路等。马克思主义还有一个观点,认为家庭经营是落后的,要被社会化大生产所取代,不是被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所取代,就是被社会主义社会化大生产所取代。《农民中国:历史反思与现实选择》由秦晖所著。
热门摘录
传统中国由一个宽仁无为的朝廷来统治,社会秩序主要靠伦理道德来维持,而这些伦理基建于血缘家庭—家族的亲情友爱和长幼尊卑——这本是古代儒家经典描绘的一种理想秩序。
简而言之,自然村自治,行政村取消,乡上设农会,县上搞选举政权。以实现传统与现代化、农民民主权利与国家行政能力的结合。
其实今天人们也明白,当年发动那个运动的真正原因是数年动乱导致城市经济破坏无法解决就业,而“奉旨造反”的红卫兵也到了鸟尽弓藏之时,需要尽快遣散以免转为抗旨造反。至于“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则与“反修防修”等一样,只是一种宣传,不是真正的(至少不是主要的)理由。
在被访的农户中,没有一个人知道到底包括了哪些税收和摊派项目。原来,当地负担项目中有许多极不合理的现象,如县财政征收的特产税和屠宰税,原先都是分别对有果林、池塘、经济作物园圃的农户以及按宰猪的头数计算的,如今全都并到一块、一律按人头计征,村民戏称“人头税”。然而临近地区却仍然在开征这两个税种。这就产生一个问题,将来如果领导换届或健忘,会不会又在H村重新开征特产、屠宰二税呢?
我们在为县、茶隶市与柱旦市都得知一种现象。未转制企业被巨额“应收未收款”所困扰,但拍卖之后便没有这个问题了。原来私营企业可以用给债务方(非私企)经手人回扣或其他“好处”的手段成功地索回欠款,而集体企业,哪怕是承包了的,却很少有人会为讨回并非“自己的”钱而去冒违规之风险。茶隶市智央镇工办的一位干部感叹道:现在不犯规就办不成企业,而哪怕是为了使人“敢于犯规”,也不能不把企业转制啦!该市立谷镇工办副主任也说,私营企业“优势”之一是可以进行现金交易,集体企业不行,必须要有票据,因此后者在税收方面“吃亏”。
还发生了抬菩萨游行、殴打干部的“永宁、曹址事件”。
1953年3月,中共中央批转西北局的报告说:“农民协会,土改后已无新的任务,逐渐流于形式,但它对农民之良好影响尚在,故应暂存,待土改复查和土登评产全部完毕及互助组占绝对优势后,再行取消。目前农会的任务,主要的应是帮助政府推动生产。”显然,对于农会在“帮政府搞生产”之外的活动,当局已存戒心。不久中央便正式决定在全国取消农会。紧接着在这年10月间,集体化最重要的逻辑前提——统购统销即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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