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不入
格格不入内容简介
作为一个离乡亡国多年之人,面对随时可能的死亡,萨义德恳切回顾自己的人生,寻根溯源,追忆他要求严格、给他“维多利亚式”教育的父亲,和令他终生仰慕、给他鼓励但又暖昧矛盾的母亲,以及成长的环境和所受的教育。他以今日之我探索、书写昔日之我,与内在自我重建关系,与已逝的父母修好,并试图以个人的方式为民族争回历史:他把自己分作两半的阿拉伯经历和美国经历统合为一,以不协和的身份为被压迫的、沉默的巴勒斯坦代言呐喊。本书也是一个关于背井去乡和流离飘泊的故事。但萨义德发现,由此导致的身份的割裂、多重与流动实乃幸事一桩。他曾言:在哪里都不要有太多“家”的感觉。“格格不入”最终成了他的主动选择。
热门摘录
我觉得美国人没有深度,不自在,只有表面的玩笑和队友之间的逢场作战的快乐,这些从来没有满足我。我总是觉得,置身同辈美国人之间,我若有所失,总想念别的语言,尤其是阿拉伯语——我在英语之外的生活、思想、感觉的语言。他们似乎不太重感情,不大有兴趣表达自己的态度和反应。这就是美国生活那种超常的意识形态思考、大家看同样的电视节目,穿同样的衣服,把日常生活的复杂交流局限于一种缺乏反思、记忆也是没有位置的最低层次。
不幸,他也在我内心留下另外一些东西,就是死命坚持做有用的事,事情一定要做好,“永不放弃”,可以说绝少例外。我不知闲暇或放松为何物,更特别的是,我没有累积成就的意识,每天都像一个新学期的开始,背后是大大空空的暑假,面前是不确定的明日。久而久之,“爱德华”变成一个苛求的监工,每天忙着登记缺点和失败,也努力累积义务和承诺,两张表此消彼长,又是彼此取消。“爱德华”每天都必须重新出发,一天既了,都觉得没有多少事情对劲。
“在古代,刘方式特别恐怖的惩罚”,原因在于这“不只意味着远离家庭和熟悉的地方,多年漫无目的地游荡,而且意味着成为永远的流浪者,永远离乡背井,一直与环境冲突,对于过去难以释怀,对于现在和未来满怀悲苦”
我母亲之遥离开阿拉伯语而说起英语,就生出一种比较客观而且严肃的语气,驱走她第一语言阿拉伯语那种充满宽纵和音乐性的亲昵。
我有本事表面上做功课,念书或练钢琴,同时心里想着完全不同、完全属于自己的事。
我了解到这两个字讲的是表面功夫的重要:fair play意思是大声告诉一个大人,说你的对手做了“不公平”的行为,sportdmanship意思是愤怒和抽粪绝不可以形于色。
战后的开罗让我头一遭感受到高度分化的社会阶层结构。最大的改变是英国的机构和人换成战胜的美国人,老帝国让位给新帝国。
他在一个土气的、陷在殖民经济和封建土地所有制泥沼里、商业无论规模大小都漫无组织(尽管有时成功)的第三世界首都里发展了此等天才。我现在综观他的成就,才领悟到他们是多么可惊,多么—说来可叹—默默无闻和被埋没。他基本上是一个纯系统性、制度性思考、能力非比寻常的现代资本家,之遥有长利可图,从来不怕冒险或多些花费,有机善于运用广告和公关,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善于整理并塑造客户的商业利益,先条理分明地向客户显示他们的需求和目标,然后提供产品和服务来帮他们达成和实现。
父亲很早就有禁令,清晨一过,不能再穿睡衣晨袍,拖鞋尤为可鄙,这些禁令,我至今思之心惊。
母亲拒绝短期居留,最终却死在,葬在美国这个地方她一直规避,基本上从不喜欢,但她先因丈夫、继因子女,最后因自己生病而无法逃避地系缚于此。
所以,在美国,我要开始就下决心要生活得像一个单纯、透明的人,不提我的家庭或出身,除非需要提,也是能省则省。换句话说,和别人一样,尽可能匿名、无名。“爱德华”,我公开、外在的自我,和我私己、内在的生命由不受约束、不负责任的幻想驱使产生的变形之间,分裂非常显著。后来,我内在自我的爆发不但愈来愈频繁,而且几乎无法控制。
我讶异于他随读随毁的看书习惯,回首小舟途中漂浮水面的纸页,百思不解其意。我找不出任何道理或可能的答案(除非解释称他不愿再有人读到此书),只好归因于美式生活有起难以索解的一个层面。记得我事后寻思,认为其意义在于一种船过水无痕的人生态度,不要生活留下历史或回头的余地。
时至今日,我对那个地方依旧怀着无法调和的矛盾心情。
到十五六岁,我意识到,我已能游刃有余地在悬殊相异的书之间和理念之间找到关联。。。
作为一个十几岁的人,我无法了解整个结构质地,也不清楚他真正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它在哪里,我意识到它复杂的交互作用,并且生动掌握书本之间的关系。 。。。 我说的“复杂”,意指一种自具内在连贯的反思与自我反思,虽然我要再过好些岁月才有能力清晰表述这过程。
当阿拉伯人,说阿拉伯话,在VC是违规犯禁之事,他们因此从来不曾好好教导我们自己的语言、历史、文化和地理。我们被当成英国孩子来考试,一级级、一年看追逐一个定义错误、永远达不到的目标,我们的父母一路跟着担心。 。。。 而且我们都觉得自己低人一等,面对一个受伤的殖民强权,我们被迫将其语言和文化当成埃及的主导语言与文化来学习。
当时另外好奇、至今令我着迷之处,在于这些社会群体没有一个是排外的、或者说,没有一个是滴水不露的,他们共同构成一幅交错跳宕的性格、语言模式、背景、宗教及民族图像。
我居住纽约三十七年,日常仍有临时将就之感,显示出我失向失所的程度。
他似乎认为表达与情感从来就不平等也难互通,于是,他能少说就少说,留下气力忙他的事,而他做什么都默不作声,滴水不露,令我无可奈何。
除了一些才华出众、天资颖异的同学为伴,例如作曲家伊顿(John Eaton)、亚瑟•高德(Arthur Gold)、鲍勃•迈尔斯(Bob Miles),我置身普林斯顿有毒的社会气氛之中,惟一的解毒剂是埋首勤读勤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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