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赠元九、李二十
一篇长恨有风情,十首秦吟近正声。
每被老元偷格律,苦教短李伏歌行。
世间富贵应无分,身后文章合有名。
莫怪气粗言语大,新排十五卷诗成。
一篇长恨有风情,十首秦吟近正声。
每被老元偷格律,苦教短李伏歌行。
世间富贵应无分,身后文章合有名。
莫怪气粗言语大,新排十五卷诗成。
译文
一篇《长恨歌》多么有文采风情,十首《秦中吟》则是匡时济世的正声。
常常被元稹学去了我诗中的格律,李绅也不得不佩服我的歌行。
世间的富贵我大概没有缘分,身后文章才会留下我的声名。
别笑我气粗,满口大话,新编的十五卷诗集已经完成。
注释
⑴元九:指元稹(微之);李二十:指李绅。这二人都是诗人白居易的好友。
⑵长恨:指诗人于元和元年(806年)创作的著名长诗《长恨歌》。此诗叙述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悲剧,其中对唐玄宗的重色误国进行了某些讽刺,所以他自认其诗有风人之情,美刺之旨。
⑶秦吟:指诗人于贞元、元和之际创作的一组反映民间疾苦的著名讽喻诗——《秦中吟》。正声:指《诗经》中的“雅诗”。《诗·大序》说:“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雅诗中有许多政治讽刺诗。《秦中吟》正是劝谏皇帝改革弊政的政治讽喻诗。
⑷老元:指元稹。偷:朋友间的戏词,实际上是学习、效仿的意思。格律:作诗在字数、句数、平仄、押韵等方面的格式。
⑸短李:指李绅。《新唐书·李绅传》:“(绅)为人短小精悍,于诗最有名,时号短李。”伏:通“服”,佩服,服气。
⑹应:大概。无分:没有缘分。
⑺身后:死后。合:应该。
⑻言语大:夸口,说大话。
⑼排:编排。
吴大奎 马秀娟.元稹白居易诗选译.成都:巴蜀书社,1991:214-216
周啸天 等.唐诗鉴赏辞典补编.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90:514-515
此诗既是诗人为自己的诗集题记,又是赠友之作,而且是“戏赠”,即兼有与友人戏谑的意思。全诗八句,诗人首先举出自己全部诗作中最有名气、流传最广的代表作,表明自己的创作用心。先列出长篇叙事诗《长恨歌》,强调其情感文采;再列出讽喻组诗《秦中吟》,强调其社会价值:接近《诗经》之“正声”。白居易特意列举出了自己的这些作品,意在表明自己的以诗歌干预现实的思想和自己成功的实践。
诗第三、四两句下,诗人曾分别自注:“元九向江陵日,尝以拙诗一轴赠行,自是格变。”又注:“李二十尝自负歌行,近见余乐府五十首,默然心伏。”元稹写诗乃受到白居易的启发,李绅、白居易同作乐府,但白居易的新乐府诗,后来居上,令李绅自叹弗如,这里称元稹为“老元”,称李绅为“短李”,又故称曰“偷”、曰“伏”,都朋友之间的戏辞,由此也可见元、李、白三诗人之间的亲密无间的关系。诗中接着写“世间富贵应无分,身后文章合有名”这是诗人结合自己命运遭际的牢骚话。他说:世上富贵人人所羡,但我却命中无份,看来只有身后的文名,聊可自慰了。这里虽有对自己诗才的自许,但也蕴含着不平和辛酸。白居易后来在与遭谗被贬的好友刘禹锡会面时,曾即席赋诗相赠,其中有诗云:“诗称国手徒为尔,命压人头不奈何。举眼风光长寂寞,满朝官职独蹉跎。”这虽是就诗人刘禹锡的遭遇说的,但也是发诗人自己的心声。最后,诗人更以故做自傲的语气,夸饰自己新编诗集后的得意心情。
从写作背景来看,诗人在这首诗中所蕴含的感情是复杂的,表面上是自矜自许,是对自己文章的夸耀,是对友人的戏谑,但实质上充满不平、辛酸和自嘲,当然也不乏对自己才能的自豪。从整个诗的风格来看,可以说是亦庄亦谐,名曰“题卷”,而不拘泥于记事;称为“戏赠”,并不仅是戏言。全诗对仗工整,一气呵成,寓深意于轻松调侃之中,既诙谐幽默,又耐人寻味。
周啸天 等.唐诗鉴赏辞典补编.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90:514-515
主题
题材集中是白居易讽喻诗的艺术特色之一。他一般只选择最典型的一件事,突出一个主题,“一吟悲一事”,主题非常明确。为使主题更明确传达给读者,或诗题下加小序点明主题,或“卒章显其志”突出主题。其次,白诗的艺术特色还表现在刻画人物上,他能抓住人物的特征,用白描方法勾勒出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但白诗的诗意并不浅显,他常以浅白之句寄托讽喻之意,取得怵目惊心的艺术效果。《轻肥》一诗描写了内臣、大夫、将军们赴会的气概和席上酒食的丰盛,结句却写道:“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这是一幅多么惨烈的情景。
闲适诗和讽喻诗是白居易特别看重的两类诗作,二者都具有尚实、尚俗、务尽的特点,但在内容和情调上却很不相同。讽喻诗志在“兼济”,与社会政治紧相关联,多写得意激气烈;闲适诗则意在“独善”,“知足保和,吟玩性情” (《与元九书》),从而表现出淡泊平和、闲逸悠然的情调。
白居易的闲适诗在后代有很大影响,其浅切平易的语言风格、淡泊悠闲的意绪情调,都曾屡屡为人称道,但相比之下,这些诗中所表现的那种退避政治、知足保和的“闲适”思想,以及归趋佛老、效法陶渊明的生活态度,因与后世文人的心理较为吻合,所以影响更为深远。如白居易有“相争两蜗角,所得一牛毛” (《不如来饮酒七首》其七)、“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对酒五首》其二)的诗句,而“后之使蜗角事悉稽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八)。即以宋人所取名号论,“醉翁、迂叟、东坡之名,皆出于白乐天诗云”(龚颐正《芥隐笔记》)。宋人周必大指出:“本朝苏文忠公不轻许可,独敬爱乐天,屡形诗篇。盖其文章皆主辞达,而忠厚好施,刚直尽言,与人有情,于物无着,大略相似。谪居黄州,始号东坡,其原必起于乐天忠州之作也。”(《二老堂诗话》)凡此种种,都展示出白居易及其诗的影响轨迹。
诗歌理论
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佛、道三家,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孟子说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是他终生遵循的信条。其“兼济”之志,以儒家仁政为主,也包括黄老之说、管萧之术和申韩之法;其“独善”之心,则吸取了老庄的知足、齐物、逍遥观念和佛家的“解脱”思想。二者大致以白氏被贬江州司马为界。白居易不仅留下近三千首诗,还提出一整套诗歌理论。他把诗比作果树,提出“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的观点,他认为“情”是诗歌的根本条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与元九书》),而情感的产生又是有感于事而系于时政。因此,诗歌创作不能离开现实,必须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反映一个时代的社会政治状况。他继承了《诗经》以来的比兴美刺传统,重视诗歌的现实内容和社会作用。强调诗歌揭露、批评政治弊端的功能。他在诗歌表现方法上提出一系列原则。《与元九书》中他提出了著名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现实主义创作原则。
他的这种诗歌理论对于促使诗人正视现实,关心民生疾苦,是有进步意义的。对大历(766~779)以来逐渐偏重形式的诗风,亦有针砭作用。但过分强调诗歌创作服从于现实政治的需要,则势必束缚诗歌的艺术创造和风格的多样化。
创作主张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作品风格
语言优美、通俗、音调和谐,形象鲜明、政治讽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