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紫阁山北村

——(唐代白居易

晨游紫阁峰,暮宿山下村。
村老见余喜,为余开一尊。
举杯未及饮,暴卒来入门。
紫衣挟刀斧,草草十余人。
夺我席上酒,掣我盘中飧。
主人退后立,敛手反如宾。
中庭有奇树,种来三十春。
主人惜不得,持斧断其根。
口称采造家,身属神策军。
“主人慎勿语,中尉正承恩!”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清晨去游览紫阁峰,傍晚投宿在山下农村。
村老见了我,十分欣喜,为我设宴,打开了酒樽。
刚端起酒杯,还未沾唇,一群横暴的士兵冲进大门。
为首的身穿紫衣,带着刀斧,乱嘈嘈地约有十几个人。
他们夺去我席上的好酒,又抢走我盘中的美飧。
当主人的反而退后站立,恭敬地拱着手,好像来宾。
院子里长着一株珍奇的树,种下它已有三十个秋春。
主人虽然爱惜它,也救它不得,看着他们拿斧头砍断树根。
他们口称是为皇上伐木营造的人,隶属皇上的神策军。
主人啊,你千万沉住气,不要开口,神策军中尉正受到皇上恩宠信任。


注释
⑴紫阁峰:终南山的著名山峰,在今陕西西安南百余里。《陕西通志》卷九引《雍胜略》曰:“旭日射之,烂然而紫,其峰上耸,若楼阁然。”故名“紫阁”。
⑵暮宿:傍晚投宿。
⑶余:我。
⑷开一尊:设酒款待的意思。“尊”同“樽”。
⑸暴卒:横暴的士兵。
⑹紫衣:指穿三品以上紫色官服的神策军头目。挟:用胳膊夹着。
⑺草草:杂乱粗野的样子。
⑻掣(chè):抽取。
⑻飧(sūn):晚饭,亦泛指熟食,饭食。
⑼敛手:双手交叉,拱于胸前,表示恭敬。
⑽奇树:珍奇的树。此句语本《古诗十九首·庭中有奇树》。
⑾采造家:指专管采伐、建筑的官府派出的人员。采造,指专管采伐、建筑的官府。
⑿神策军:中唐时期皇帝的禁卫军之一。
⒀中尉:神策军的最高长官。承恩:得到皇帝的宠信。

吴大奎 马秀娟.元稹白居易诗选译.成都:巴蜀书社,1991:120-122&陈友琴 等.白居易.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23-24

创作背景

  这首诗就是作者在《与元九书》中所说的使“握军要者切齿”的那一篇,大约作于唐宪宗元和四年(809年)前后,地点在鄠县(今陕西户县)的杜家庄。此时作者于长安任左拾遗。中唐时期,宦官擅权的问题非常严重,他们把持朝政,气焰嚣张,到处扰民掠物,百姓敢怒不敢言;甚至挟持皇帝,废立由己。

于海娣 等.唐诗鉴赏大全集.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0:359-360

赏析

  此诗开头两句对宿紫山北村的缘由作了说明,原来他是因“晨游紫阁峰”而“暮宿山下村”的。诗人之所以要“晨游”,是为了欣赏山峰上的美景。早晨欣赏了紫阁的美景,悠闲自得往回走,直到日暮才到山下村投宿,碰上的又是“村老见余喜,为余开一尊”的美好场面,作者的心情是很愉快的。但是,“举杯未及饮”,不愉快的事发生了。
开头四句,点明了抢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抢劫对象,表现了诗人与村老的亲密关系及其喜悦心情,为下面关于暴卒的描写起了有力的反衬作用,是颇具匠心的。中间的十二句,先用“暴卒”“草草”“紫衣挟刀斧”等贬义词句刻画了抢劫者的形象;接着展现了两个场面:一是抢酒食;二是砍树。


  写抢酒食的四句诗,表现出暴卒、作者和主人的三种不同表现。“夺”和“掣”两个词,包含着一方不给,一方硬抢的丰富内容。诗人用这两个词作“诗眼”,表现出他自己毕竟是个官吏,敢于和暴卒争,但还是败下阵来,这就不仅揭露了暴卒的暴,而且暗示了暴卒敢这样“暴”的原因,为结尾的点睛之笔留下了伏线。


  写两个抢劫场面,各有特点。抢酒食之时,主人退立敛手;砍树之时,却改变了态度,这表明主人对树有特殊感情。诗人为了揭示其心理根据,先用两句诗写树:一则指明那树长在中庭,二则称赞那是棵“奇树”,三则强调那树是主人亲手种的,已长了三十来年。这说明它在主人心中的地位,远非酒食所能比拟。暴卒要砍它,主人当然会“惜”,“惜不得”,是“惜”而“不得”的意思。于是,发自内心的“惜”就表现为语言、行动上的“护”,虽然迫于暴力,没有达到目的,但由此却引出了暴卒的“自称”和作者的悄声劝告。


  结尾的四句诗,在当时很好懂;时过一千多年,就需要作些注解,才能了解其深刻的含义。所谓“神策军”,在唐代天宝(唐玄宗年号,742—756)年间,本来是西部的地方军;后因“扈驾有功”,变成了皇帝的禁卫军。唐德宗时,开始设立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由宦官担任。他们以皇帝的家奴身份掌握禁卫军,势焰熏天,把持朝政,打击正直的官吏,纵容部下酷虐百姓,什么坏事都干。元和(唐宪宗年号,806—820)初年,皇帝宠信宦官吐突承璀,让他做左神策军护军中尉;接着又派他兼任“诸军行营招讨处置使”(各路军统帅),白居易曾上书谏阻。这首诗中的“中尉”,就包括了吐突承璀。所谓“采造”,指专管采伐、建筑的官府。唐宪宗的时候,经常调用神策军修筑宫殿;吐突承璀又于唐元和四年(809年)领功德使,修建安国寺,为宪宗树立功德碑。因此,就出现了“身属神策军”而兼充“采造家”的“暴卒”。做一个以吐突承璀为头子的神策军人,已经炙手可热了;又兼充“采造家”,执行为皇帝修建宫殿和树立功德碑的“任务”,自然就更加为所欲为,不可一世。


  诗是采取画龙点睛的写法。先写暴卒肆意抢劫,目中无人,连身为左拾遗的官儿都不放在眼里,留下悬念,引导读者思考这些家伙究竟凭什么这样暴戾。但究竟凭什么,作者没有说。直写到主人因中庭的那棵心爱的奇树被砍而忍无可忍的时候,才让暴卒自己亮出他们的黑旗,“口称采造家,身属神策军”。一听见暴卒的自称,作者很吃惊,连忙悄声劝告村老:“主人慎勿语,中尉正承恩!”讽刺的矛头透过暴卒,刺向暴卒的后台“中尉”;又透过中尉,刺向中尉的后台皇帝。前面的那条“龙”,已经画得很逼真,再一“点睛”,全“龙”飞腾,把全诗的思想意义提到了惊人的高度。

萧涤非 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855-856

【白居易】简介

主题
  题材集中是白居易讽喻诗的艺术特色之一。他一般只选择最典型的一件事,突出一个主题,“一吟悲一事”,主题非常明确。为使主题更明确传达给读者,或诗题下加小序点明主题,或“卒章显其志”突出主题。其次,白诗的艺术特色还表现在刻画人物上,他能抓住人物的特征,用白描方法勾勒出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但白诗的诗意并不浅显,他常以浅白之句寄托讽喻之意,取得怵目惊心的艺术效果。《轻肥》一诗描写了内臣、大夫、将军们赴会的气概和席上酒食的丰盛,结句却写道:“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这是一幅多么惨烈的情景。


  闲适诗和讽喻诗是白居易特别看重的两类诗作,二者都具有尚实、尚俗、务尽的特点,但在内容和情调上却很不相同。讽喻诗志在“兼济”,与社会政治紧相关联,多写得意激气烈;闲适诗则意在“独善”,“知足保和,吟玩性情” (《与元九书》),从而表现出淡泊平和、闲逸悠然的情调。


  白居易的闲适诗在后代有很大影响,其浅切平易的语言风格、淡泊悠闲的意绪情调,都曾屡屡为人称道,但相比之下,这些诗中所表现的那种退避政治、知足保和的“闲适”思想,以及归趋佛老、效法陶渊明的生活态度,因与后世文人的心理较为吻合,所以影响更为深远。如白居易有“相争两蜗角,所得一牛毛” (《不如来饮酒七首》其七)、“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对酒五首》其二)的诗句,而“后之使蜗角事悉稽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八)。即以宋人所取名号论,“醉翁、迂叟、东坡之名,皆出于白乐天诗云”(龚颐正《芥隐笔记》)。宋人周必大指出:“本朝苏文忠公不轻许可,独敬爱乐天,屡形诗篇。盖其文章皆主辞达,而忠厚好施,刚直尽言,与人有情,于物无着,大略相似。谪居黄州,始号东坡,其原必起于乐天忠州之作也。”(《二老堂诗话》)凡此种种,都展示出白居易及其诗的影响轨迹。


诗歌理论
  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佛、道三家,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孟子说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是他终生遵循的信条。其“兼济”之志,以儒家仁政为主,也包括黄老之说、管萧之术和申韩之法;其“独善”之心,则吸取了老庄的知足、齐物、逍遥观念和佛家的“解脱”思想。二者大致以白氏被贬江州司马为界。白居易不仅留下近三千首诗,还提出一整套诗歌理论。他把诗比作果树,提出“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的观点,他认为“情”是诗歌的根本条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与元九书》),而情感的产生又是有感于事而系于时政。因此,诗歌创作不能离开现实,必须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反映一个时代的社会政治状况。他继承了《诗经》以来的比兴美刺传统,重视诗歌的现实内容和社会作用。强调诗歌揭露、批评政治弊端的功能。他在诗歌表现方法上提出一系列原则。《与元九书》中他提出了著名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现实主义创作原则。


  他的这种诗歌理论对于促使诗人正视现实,关心民生疾苦,是有进步意义的。对大历(766~779)以来逐渐偏重形式的诗风,亦有针砭作用。但过分强调诗歌创作服从于现实政治的需要,则势必束缚诗歌的艺术创造和风格的多样化。


创作主张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作品风格
  语言优美、通俗、音调和谐,形象鲜明、政治讽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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