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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稽刻石中,除一般“颂秦德”以外。针对当地经济、文化和风俗比较落后,男女间关系较乱的情况,特别指出:“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始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诚。夫为寄豭(公猪),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史记·秦始皇本纪》)可见,秦始皇也十分注意改变落后的风俗习惯,并力图用严厉的制裁办法纠正之。这一点还是值得肯定的。
秦史稿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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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稽刻石中,除一般“颂秦德”以外。针对当地经济、文化和风俗比较落后,男女间关系较乱的情况,特别指出:“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始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诚。夫为寄豭(公猪),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史记·秦始皇本纪》)可见,秦始皇也十分注意改变落后的风俗习惯,并力图用严厉的制裁办法纠正之。这一点还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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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剑鸣(1935-1997)著名秦汉史专家。1935年生于北京。1949年6月进入华北大学学习,1957年考入西北大学历史系,1961年10月至1972年在西北政法学院任助教。1972年至1988年在西北大学历史系任讲师、副教授、教授。1988年12月调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法律史研究所所长。1989年任司法部法律出版社副总编辑,1991年6月任总编辑。曾任中国秦汉史研究会会长、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著有《秦史稿》、《秦汉史》、《简牍概述》、《秦国发展史》、《秦汉社会文明》、《汉武帝》、《法与中国社会》、《中国古代史》第一卷(主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