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

作者: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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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内容简介

中国文化经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自秦以后形成“儒道互补”的格局。儒家传统与道家传统都源远流长,不仅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的历史,而且继续影响着我们的现在和将来。儒家传统与道家传统的延续,都离不开其具有原创性的经典。儒家的经典是《五经》、《四书》,道家以及道教的经典则是《老子》、《庄子》和《列子》等书。《老子》又称《道德经》,是道家学派的开山之作,也是道教所尊奉的“第一经典”。其影响又不仅在于道家和道教,它是中国文化在世界历史的“轴心时期”产生的一部伟大经典,它是中华民族的,也是中华民族所贡献于世界的。------上篇一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注释]“道”,《说文》云:“道,所行道也。”“道”字的本义是道路,其引申义是道理、规律、原则。“道可道”的第一个“道”字,即是指人们一般所说的道理、规律、原则。第二个“道”字的意思是言说,如《论语?宪问》中“夫子自道也”的“道”。作为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的“道”,不是人们一般所说的道理、规律、原则,而是“常道”,即恒常之“道”。《韩非子?解老》篇云:“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夫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谓常;唯夫与天地之剖判也俱生,至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衰者谓常。”老予的恒常之“道”,不仅“与天地之剖判也俱生”,而且如《老子》二十五章所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它在天地产生之前就已混然存在了。恒常之“道”是天地万物的总根源和总根据,即世界的本原。老予认为,恒常之“道”是不可“道”,即不可言说的。“常道”之“常”,以及后面的“常名”、“常无”、“常有”等“常”字,马王堆帛书本写为“恒”,注家认为“常”是为避汉孝文帝刘恒讳而改。《庄子?天下》篇述老子之学为“建之以常无有”,《韩非子?解老》篇引《老子》日“道之可道,非常道也”,且对“常”多有解释和发挥。《说文》云:“恒,常也。“恒”与“常”义同而通用,今保留诸传本“常”字之旧,以下“恒”、“常”的异文不另加注。“名可名”,第一个“名”是指名词概念;第二个“名”是名的动词用法,即用名词概念来称谓、表达。“常名”是用来指称“常道”的。老子认为,“常名”不可用名词概念来表达。《老子》二十五章云:“吾不知其名,字之日道,强为之名日大。”恒常之“道”在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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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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