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义

作者:熊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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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义内容简介

《春秋大义:中国传统语境下的皇权与学术》的构架,以上千年的纵深探究历史,不但从中国文化中寻根溯源,还兼涉了西方人类学、宗教学、社会学、心理学,与过去强调“中华文化”的优点与特色不同,作者的着力点在发掘人类文化本源的共同之处,演变的结果和过程或许不同,但蒙昧初期的人类,却拥有几乎共同的规范。视野宽了,结论自然出现,如同在太空中看地球,不必用数学推导地球是圆的,就算原始人都看得出来,没有别的原因,站的高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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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摘录

想当初,大禹治水,子产改革,一片反对之声,可后来的事实证明大家全错了,只有众矢之地的大禹和子产是对的。所以说,搞政治最听不得民众的意见,就算实在非听不可,不妨像涨价听证会那样走走形式也就行了

(地方官)他们是具体而微的帝王,帝王是规模放大的地方官。他们两者在实质是无甚殊异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爱国”也许只是坚持一种生活惯性而已。

兰斯基:社会越是发达,阶级就越难以简单界定,因为一个人可以分别属于好几个不同的阶级。

仪式很可能是诗歌的源头。法国人类学家葛兰言说:“诗歌语言是与特殊活动相对应的一种特殊的表达形式……”

记取归来时候,海棠风里相迎。

实现正义的热情,会使我们忘记慈悲为怀;对公正的热望,使许多人成了铁石心肠。(奥克肖特《巴别塔》)

在儒家的眼里,真正的高手是靠搞政治来玩转天下,而绝对不是靠武力,所以推崇的是“不战而屈人之兵”,而不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权力永远要凌驾于学术之上:一方面来说,皇帝的身份不仅仅是一个国家最伟大的统治者,同时还是最伟大的导师和最高的大祭司;另一方面,只有符合权力要求的学术才能在擂台获胜——反过来说,学术为了获胜,除了碰巧之外,就必须改造自己以迎合权力的需要。

《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春秋繁露·精华》)

很少有官员真正是因为贪污腐败而下马的,不贪不媚的人是很容易被官场的竞争法则所淘汰的,所以,下马的所谓贪官往往只是权力斗争的失败者、牺牲者,把他们整下来的人未必就比他们清廉。朝廷可真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可归根结底,大多数的政治斗争基本上都只是围绕着同一个问题:站队。

当歌功颂德成为每个人的必修的功课时,不歌颂,甚至仅仅是歌颂得不够肉麻都会把自己从人群当中凸显出来,任身家性命作了聪明人邀功请赏的战利品。

儒家确实一统天下了,但那只是幌子,历史常常展现给我们的是:是政治选择思想,而不是思想选择政治;是政治改造思想,而不是思想改造政治;反过来说,是思想迎合政治,而不是政治迎合思想。所以,汉以后的儒家还是孔孟的儒家吗?独尊儒术真的是独尊儒术吗?这都是要多打上几个问号的。

儒家的“礼仪”正是造假的最绝妙的技术,它以森严的等级秩序(外在的和内在的)把统治者高高地架在空中。是的,这个统治者也许是个不折不扣的坏蛋,但当他端坐在高耸入云的金銮殿,穿着和别人迥然不同的华贵衣着的时候,“仪式化”给他带来的万丈光芒往往使仰望的百姓们崇敬不已。嗯,当我们在午夜的长街仰望一支巨大的霓虹灯时,我们是看不到灯管上的灰尘和鸟粪的——这就是“礼仪”的一个重要意义。

清官们正因为觉得自己不爱财、不惜命,毫无私心,占据了道德上的制高点,做起事来便了无顾忌,于是草菅人命者有之,祸国殃民者有之,老百姓们看着他们生活之俭、执政之勤,再加上那一脸的正气,也就只有感动的份,哪还看得见有多少滔天大祸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其实,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所有公民之间,也有一种与我方才所说的默契类似的契约。他们觉得大家有共同的弱点和危险。他们的利益和他们的同情心,使他们产生了在必要的时候进行互相援助的信念。 身份越是平等,人们也就越是明白这种互相支援的义务。 在民主国家里,没有人会广为施舍,但可以经常帮助别人。每个人很少有效忠精神,但大家都乐于助人。——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无论从正的一面还是从反的一面来看,社会的普遍同情心主要受限于它的平等程度,而不是取决于苦口婆心的道德说教和别的什么。托克维尔这个百年前的观点对我们现代的一些人恐怕仍有启发意义,当我们试图以传统的儒家思想教化出一个友爱的社会的时候,我们是在走着一条无数前辈们两千多年来都没有走通的道路,更有甚者的是,要知道,儒家思想的核心精神之一就是规范出严密的社会等级,我们几乎可以用“官本位”这个现代词语来解释“礼仪之邦”的真正涵义。可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不正是“平等”的反面吗?

⋯⋯所以,“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治意义和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并没有什么两样,只是手段更加高明罢了,都是以一种惟一正确的声音压制所有其他的声音,而事实上,这种声音之所以是惟一正确的,仅仅是因为它是官方的。

在权力场上,作贪官乃是保全自己的一种有效手段,适度的贪更容易让领导对你放心。

这一点史书无载,但在古代的专制社会里,老百姓一般看到的事情总是这样的:又一个大贪官被查处了,好啊,大快人心啊,皇帝圣明,清官努力!——但真实情况往往是:很少有官员真正是因为贪污腐败而下马的,不贪不媚的人是很容易被官场的竞争法则所淘汰的,所以,下马的所谓贪官往往只是权力斗争的失败者、牺牲者,把他们整下来的人未必就比他们清廉。朝廷可真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可归根结底,大多数的政治斗争基本上都只是围绕着同一个问题:站队。

当初,《论语》里记载孔子到武城,听到有弦歌之声声,笑道 这种小地方也一本正经地搞礼乐政治,这不是杀鸡用牛刀么?”(“杀鸡焉用宰牛刀”这句在评书里被用烂了的俗语其实是出自《论语》孔子之口的。) 武城的领导人是孔子的学生子游,他见老师取笑自己,当即反驳说:“当年我听老师您说过:“君子学了道就会关怀别人,小人学了道就容易被使唤。”” 孔子马上对同行的其他弟子说:“子游说的对,我方才那是开玩笑 所以,在那个年代,不是书法,而是礼乐,代表着儒家精神。

哈耶克也表达过类似的意见,尽管他的发言会让一些人不太舒服:“大多数人很少够独立地思考;在大部分问题上,他们所接受的意见都是现成的意见;他们无论是生来具有还是受人哄骗而接受这套或那套信仰,都同样感到满意,这些都可能是真实的。在任何社会里,思想的自可能只对很少的人才有直接的意义。”

这时候我们就该重新审视两句名言,一个是“情有可原,法无可恕”,一个是“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如果那位匈奴弟弟习惯意识太强,在心头一凛之前就把嫂子娶了,临刑之前会不会认为单于的新法是恶法,而恶法就不该服从呢?如果一名军人接到的命令是屠杀老人和婴儿他是不是应该无条件地服从呢? 这个问题即便放到近现代社会会依然是有着深刻争议的,魏特夫举过这样一个具有强烈反差的例子:“军队的纪律要求无条件服从……·艾森豪威尔将军对苏联军队通过布雷区发动进攻的方法所

夫狱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复生,绝者不可复属。《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路温舒《尚德缓刑书》)

孔子之所以为圣人,是因为《春秋》,而不是《论语》,《春秋》是以微言大义暗藏褒贬的,而历来传说《春秋》者,赏善罚恶之书。

陈子昂说礼和法 的不同:礼是用来使人进步的,法是用来搞好国政的。如果礼义有缺,就没法教育百姓;如果国发不彰,就没法治理国家。所以说,礼和法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

秦朝以前的中国是封建社会,秦朝以后的社会是专制社会。 封建封建,是分封制的社会制度: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分封贵族,诸侯和贵族在自己的领地上拥有相当的自主权,这才是封建社会。 秦始皇结束了中国的封建社会传统。那两千多年后的我们现代人身上的包袱如果不是封建社会的包袱,那又是什么包袱呢?——是两千年的集权专制的包袱。

从儒家立场来看,汉武帝可绝对不是一个模范皇帝。在儒家的眼里,真正的高手是靠搞政治来玩转天下的,而绝对不是靠武力,所以推崇的是“不战而屈人之兵”,而不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儒家的一个重要精神,体现的是:先礼后法、礼比法大;先亲情后国法,亲情比国法大。

春秋“原心定罪”原则。”故《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学会给自己制造敌人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技巧,政治斗争永远都要拉一派、打一派,切不可两面作战、两派一起打。 再有一条原则就是:如果决意要打掉谁,一旦动起手来,那就一定要不遗余力地把对手打进十八层地狱,再踏上一万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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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熊逸

熊逸

熊逸,中国当代一位重要的思想隐士,隐于市而专心著书的人。熊逸,是一个笔名,只有极少的人识得他的庐山真面目。熊逸坚持用这个笔名解剖中国传统文化,用学贯中西的现代视角反观中国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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