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民交叉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
刑民交叉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内容简介
刑事法学生命力的体现,除了学派之争与学术之盛,还在于对司法实践的无限接近。脱离实际的抽象理论构建,注定是虚幻的空中楼阁。毕竟,法学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不仅仅是载满人权、正义、公平等价值符号的宏大叙事,它更应关注现实中的繁琐细节,通过对细节的条分缕析,才能发现问题,探究方法,并最终回到“解决问题”这一本位价值上来。 本书系即是一组以“解决问题”为宗旨的丛书,纳入书系选题的,主要是刑事司法中的前沿问题。所谓“前沿”,是指在当前刑事司法实务中疑点难点较多,新类型问题不断涌现的领域,如刑法修正案中的经济犯罪、单位犯罪、“刑民交叉”案件的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经济犯罪中罪数形态的认定、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适用,等等。大家可以发现,书系的选题是开放式的,可以是刑法分则与总则问题的结合,也可以涉及到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乃至刑事证据法学等各个层面。 之所以作上述考虑,是因为我们强烈地感觉到,学术从来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贴近现实的学术更应该务实、开放、多元。选题如此,探讨问题的方法也应如此。本书系的内容虽然围绕刑事司法中的前沿问题展开,但讨论的视角完全不受学科藩篱约束,也就是说,不必拘泥于某一部门法的本位,也不必固步自封于某一学科,而是根据问题找思路,顺着思路求答案,哪怕这一思路跨越了实体法与程序法、国际法与国内法,甚至是刑事法与民事法,只要对解决实际问题有所帮助,均不受窠臼所限。事实上,每一个嵌于司法现实中的问题,学科界限都并非泾渭分明。比如刑民交叉案件的审理领域,既包含“先刑后民”、“先民后刑”等司法处理方式的选择,也涵盖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分割与合并,在存单纠纷、票据纠纷、商业秘密纠纷、婚姻纠纷、交通肇事纠纷等各类案件中,刑民交叉的形式也以不同形式呈现。可以想象,单一采用刑法视角或民法视角进行分析,都难以实现解决问题的目标。书系以“疑难解析”为主题,而不是“对策汇集”。这就意味着作者不能仅仅就事论事的挑毛病、给对策,而是针对实务中的前沿问题,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寻找思路、给出答案。之所以强调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是为了令答案更趋务实、更富效率,也更具操作性,能够真正帮助律师、警察、检察官、法官等实务工作者解决实际问题。 不超越现行法律进行批判与前瞻,缘于“法律不是嘲笑的对象”。只有通过合情合理的解释方法,实现与立法厚意的对接,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当然,不作批判,并不意味着搁置问题,更不意味着现有的法律体系就是完美的。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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