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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不识丁固然不会自寻烦恼到处惹尘埃,博学多才饱读诗书的,则不见得为小儿科肯下放抛头露面,只有像我们这种高不成低不就的半桶水,特别喜欢小题大做无中生有。
“缘分”是一切有和没有最妥善的解释,说到底有缘千里能相会其实就是某种行差踏错,只不过错的甘心,自己永远陶醉在错误里。 永远的错误以不同的方式烙印在我们身上心上。旁观者羡慕的永结同心,有时不过像农场的猪狗牛羊被主人用火炭在皮毛上烙了记号,变成长年吃安乐茶饭的附属品。而隔断天涯的温柔,则是不可再的雨渍,沾在肩膊最渴望重量的位置,若有若无枕着一辈子。
原先我想,烙印在我不那么有保存价值的青春也随处可见,恐怕没有必要劳师动众跑到画廊重温别人的旧梦。可是站在这幅挂满黑白灰的墙前,却有意想不到的感动。喜不喜欢都好,日子的确被他以某种诚实记录了下来,凝固的光和影既是时代的写真,也填着清白旁观者的点点历史,褪色的爱和不再有渲染意义的恨。 展览引了费兹杰罗的一句话:“我不想重复我的童真,我只想享受再次失落它的乐趣。”单单因为掉书包掉得天衣无缝,也应该赞韦伯聪明的。
不管什么时代,总有一批这样的人,梦想有朝一日敲开艺术的大门,未必有野心登堂入室,站在门槛瞧瞧也好。站站就是一生一世,浏览变成了终生事业,没有得奖勉强也可以算是成就。
日与夜的交替有打磨的作用,被磨出棱角的世人称它钻石,挥手时闪一闪宣告自己的身价;被磨得圆滑的就是镜子,黄丝蚁爬上去跌个四脚朝天,纵使留不住青春的容颜,也必然擦亮午夜梦回时惶然的心。
夏季天黑得晚,十点开场天空还有一种暧昧,蓝里头漾着无声无息的灰,渐次地挨向大地。这样的沉淀和升华,人工灯光永远复制不来。此外还有风,喜欢来就来,吹散了下坠的米的轨道,吹旺了舞蹈员头顶的火。大自然的签名,豪迈而直接,签在《流浪者之歌》的乐谱上,正如美人腮边的痣茶杯里开出的茉莉花,本来就是应该。
不知道是雨本身,还是雨带来的联想,一种清洁的浪漫,不过分的失神失魂。最俗的也不嫌俗,坐在屋里听淅淅沥沥,多少年前的事,迟了不觉得后悔,反而心平气和——与己无关,倾盆大雨的狼狈不必担忧,毛毛雨的温馨也用不着牵挂。
我看见的你是我自己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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