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政治思想史
先秦政治思想史内容简介
《先秦政治思想史》,亦名《中国圣哲之人生观及其政治哲学》。作者初题《中国政治思想史》,拟著一部通史,内容自先秦迄当代,可惜因病未能如愿,只得改题“先秦”。全书有《序论》三章、《前论》八章、《本论》二十三章。书虽不厚,却体大精思,其主要价值可以从三个方面考察,即思想史研究价值、学术史研究价值和一家之言研究价值。思想史研究价值集中体现在开创性。此书之前亦有同类著作问世,然而学术界却将梁启超的这部著作奉为中国政治思想史的开山之作,这是颇有道理的。在该书中,梁启超阐释了先秦政治思想史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时代背景和研究资料,就中国古代文明的历史地位及其政治思想的特色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并与欧美思想做了比较研究。他分析了儒、道、墨、法四大政治思想流派的哲学观点、政治主张,解读其特点,比较其异同。还分章论述了统一、寝兵、教育、生计、乡治、民权等时代性的政治课题。这本书在体例上、方法上和内容上都具有创新学术、启迪后学之功。自梁启超撰写此书以来,内容相关的思想史著作可谓多矣!它们在内容、视域、方法、判断上,都比前人略胜一筹。但是,梁启超的筚路蓝缕之功实不可没。——引自张分田先生(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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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战国末而人智益进,荀子遂大声疾呼,谓: 大天而思之,孰于物畜而制裁之;从天而颂之,孰于制天命而用之。《天论》篇 此实可谓人类对于天之独立宣言。
凡国家皆起源于氏族。族长为一族之主祀者,同时即为一族之政治首长,以形成政教合一的部落。 其所谓天者,已渐由宗教的意味变为哲学的意味。而后世一切政治思想之总根核,即从此发轫。 而其渊源则认为出于天,前此谓有一有感觉有情绪有意志之天直接指挥人事者,既而此感觉情绪意志,化成为人类生活之理法,名之曰天道,公认为政治所从出而应守,若此者,吾名之曰抽象的天意政治。 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曰询国危,二曰询国迁,三曰询立君。
故执政若违反民意,除却到恶贯满盈群起革命外,在平时更无相当的制裁之法。此吾国政治思想中之最大缺点也。 则同种族之人不得互婚,凡婚姻必求诸异族也。此种制度,于我民族之发荣,有绝大影响,盖多数异族血统之混合,即大民族所由醇化也。
要之此为后此儒家政治思想之主要成分,直至今日,其惰力依然存在,然社会组织既已全变,则其精神亦适为僵石而已。
有无所产,专以亩为计算单位,有一亩税一亩,故曰屡亩而税。
但实物交易之习惯,直至汉时犹甚盛行,则古代更可想。(吾旧著《春秋时货币种类及流通状况考》
其所重全在此一点,即以在上者之人格与一般人民人格相接触,使全人类之普遍人格循所期之目的以向上。 盖儒家政治之目的,诚非可以一时一地之效率程也。宇宙本为不完成之物,创造进化曾靡穷期,安有令吾侪满足之一日。满足则乾坤息矣。或评孔子曰: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
自宜应时代之要求,为分化的发展,其末流则孟子、荀卿两大家,皆承孔子之绪,而持论时有异同,盖缘两家对于人性之观察异其出发点。
此语入欧洲人脑中,其不能了解也或正与我之不了解权利同。彼欲以交争的精神建设彼之社会,我欲以交让的精神建设我之社会。彼笑我懦,我怜彼犷,既不相喻,亦各行其是而已。
孟子于是提出其生平最得意之土地公有的主张——即井田制度。 欲为君,尽君道。
消极的保护人民生计之安全,积极的导引人民道德之向上,曷尝于民政有所障耶?
荀子不承认“欲望”是人类恶德,但以为要有一种“度量分界”,方不至以我个人过度的欲望,侵害别人分内的欲望。此种度量分界,名之曰礼。儒家之礼治主义,得荀子然后大成。
荀子所谓度量分界:(一)贵贱,(二)贫富(《王制》篇所说),(三)长幼,(四)知愚,(五)能不能。以为人类身分、境遇、年龄、材质上万有不齐,各应于其不齐者以为物质上享用之差等,是谓“各得其宜”,是谓义。将此义演为公认共循之制度,是谓礼。荀子以为持此礼义以治天下。 要之皆荀子一派之所谓礼,与孔子盖有间矣。
美善合一,是孔子理想的人格。
道家哲学,有与儒家根本不同之处。儒家以人为中心,道家以自然界为中心。 等论调,其病仍在混人物为一谈。吾侪为金耶,为木耶,诚宜如此。虽然,吾侪人也。使人性果能为庄子所谓“祥金”与“不材之木”亦曷尝非善事,然而不能——以反于自然状态故不能,不能而以此导之,结果徒教取巧者以藏身之固耳。
吾侪亦深信此种生活不能适用于一般人——不能作为社会教育或政治的一种标帜。但吾侪不谓此事为不可能,盖人类之自由意志,吾侪虽不敢指为万能,然确信其力之伟大实不可思议。自己欲作何种生活,最少可以凭自己意力作一大半主,故将物质生活减杀至最低限度,而将精神生活发育到最高限度,人类实有此可能性。
此种生活,不以生活为达任何目的之手段,生活便是目的。换言之,则为生活而生活——为学问而学问,为劳作而劳作。再换言之,则一切皆“无所为而为”。再换言之,则将生活成为艺术化,夫生活成为艺术化,则真所谓“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矣。此种生活,虽非尽人而能,然智慧愈多者,其可能性愈大,则甚章章也。
老子辈所倡此种自然主义,其本质固含有“个人的”、“非社会的”、“非人治的”倾向,故其末流乃生四派: 一、顺世的个人主义。代表者:杨朱。 二、遁世的个人主义。代表者:陈仲。 三、无政府主义。代表者:许行。 四、物治主义。代表者:慎到。
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夫以尊自由宗虚无之道家,与主干涉综核名实之法家,其精神若绝不相容,何故能结合以冶诸一炉耶?此研究古代学术最重要且最有趣之一问题也。以吾观之,两宗有一共同之立脚点焉,曰“机械的人生观”。道家认宇宙为现成的,宇宙之自然法,当然亦为现成的,人类则与万物等夷。同受治于此种一定的因果律之下,其结果必与法家所谓法治思想相契合而冶为一,有固然也。
此种论调,骤视若与儒家无甚异同,其实不然。墨子以“别”与“兼”对,若儒家正彼所斥为“别士”者也。兼与别之异奈何?儒家专主“以己度”,因爱己身,推而爱他人;因爱己家,推而爱他家;因爱己国,推而爱他国;有“己”则必有“他”以相对待,己与他之间,总不能不生差别,故有所谓“亲亲之杀,尊贤之等”,有所谓“度量分界”。墨家以此种差别观念为罪恶根原,以为既有己以示“别”于他,一到彼我利害冲突时,则以彼供我牺牲,行将不恤。
视人之室若其室,谁窃?视人之身若其身,谁贼?视人之家若其家,谁乱?视人之国若其国,谁攻?(《兼爱上》) 荀子曰:“墨子有见于齐,无见于畸。”(《天论》篇)可谓确评。盖墨家仅见人类平等的一面,而忘却其实有差等的一面为事实上所不能抹杀也。虽然,可用与否,别为一问题。而兼爱为人类最高理想,则吾侪固乐与承认也。
墨子以“非攻”为教义之一种,其义从兼爱直接演出。其时军国主义渐昌,说者或以为国际道德与个人道德不同,为国家利益起见,用任何恶辣手段皆无所不可。墨子根本反对此说,其言曰:今小为非则知而非之,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从而誉之,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辩乎?
墨家更有一特色焉,曰“交利主义”。儒家(就中孟子尤甚)以义与利为极端不相容的两个概念,墨家正相反,认两者为一。《墨经》云:义,利也。(《经上》)
可见彼所谓利,实指一社会或人类全体之利益而言。然则彼曷为不曰“中义”而曰“中利”耶?彼殆以为非以利定义之范围,则观念不能明确,儒家无义战,墨家非攻,其致一也。然宋□欲以不利说秦楚罢兵,孟子以为不可,宋□固墨者也。墨家以不利故非攻,其言曰:所攻者不利,而攻者亦不利,是两不利也。(《贵义》) 墨子之非乐(反对娱乐)是仅见有之之利,而不见无之之用也。盖极端的实用主义,其蔽必至如是也。
“什么都不为”,正人生妙味之所存也。
古今中外哲人中,同情心之厚,义务观念之强,牺牲精神之富,基督而外,墨子而已。
墨家既以天的意志为衡量一切事物之标准,而极敬虔以事之,因此创为一种宗教,其性质与基督教最相逼近,其所以能有绝大之牺牲精神者全恃此。
所谓法者,纯属“自然法则”的意义。法之本源,在“天之道与民之故”。此道与故表见出来者谓之象。象成为具体的则谓之器。模仿此象此器制出一种应用法则来谓之法,实即“有物有则”之义也。
此即释“所若而然”之义。凡此所述,皆为广义的法。质言之,即以自然法为标准以示人行为之模范也。法家所谓法,当然以此为根本观念,自不待言。
先秦政治思想史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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