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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没有好父亲,这是规律。请不要责备男人,而要谴责腐朽的父子关系:生孩子,何乐不为;养孩子,岂有此理!
我把坏事看成变成好事的条件,连我的错误都有用处,就是说我犯的错误算不上什么错误。
中年作家不喜欢人家过分肯定他们的处女座,而我敢说我最不喜欢这类赞扬。我最好的书是我正在写的书,然后才是最近出版的书,但我心里已经开始腻烦了。要是批评家今天觉得这本书不好,他们也许会使我不快,但六个月之后,我差不多会同意他们的意见。但有一个条件,那就是不论他们认为这本书如何贫乏和无价值,我毕竟要求他们把它放在比它更早写出的东西之上。我同意所有作品被全盘贬斥,只要把它按出版时间加以评论就行,惟有出版顺序能给我写好书的机会,明天写得更好,后天写得好上加好,最后以一部杰作告终。
过分喜欢孩子和畜牲,其实是厌恶人类。
我感到我的疯狂有可爱之处,那就是起了保护我的作用,从第一天其就保护我不受争当“尖子”的诱惑。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有“天才”的幸运儿。我赤手空拳,身无分文,唯一感兴趣的事是用劳动和信念拯救自己。这种纯粹的自我选择使我升华而不凌驾于他人之上。既无装备,又无工具,我全心全意投身于使我彻底获救的事业。如果我把不现实的救世观念束之高阁,还剩什么呢?赤条条的一个人,无别于任何人,具有任何人的价值,不比任何人高明。
我很早就把教书看做是一种圣职,把文学看做是一种激情了。
我十分得意,无意中喜欢上预先编好的故事,而不怎么喜欢即兴的故事了。我对言词前后严密的排列开始具有感受力,每念一遍,书中都是同样的词,都是同样的秩序排列,可以事先盼着。
我于是嫉妒起母亲来,决心取她而代之,强夺了一本书,书名是《一个中国人在中国的苦难》。
我骨子里是柏拉图学派的哲学家,先有知识后见物体。我认为概念比事物更真实,因为我首先接受的是概念,而且是作为实实在在的事物加以接受的。我在书中认识宇宙,对天地万物进行了一番融会贯通,把自己杂乱无章的书本知识和现实情况的偶然性混为一谈。由此产生了我的唯心主义,后来我花了三十年的时间方始摆脱。
在我们家里从不讲别人的坏话,只是不胜伤心地指出别人性格上的缺陷。我聆听着,理解着,赞同着,感到他们的话使人放心。
时至今日我写到此事,当年为卡米叶惨遭杀害而愤愤不平的怒气又涌上心头。她是那样的纯洁,那样的活泼,以致我想贺拉斯的罪行兴许是我反军国主义的一个思想来源:军人居然杀害自己的姐妹。我要给这个兵痞一点颜色看看。我恨不得一下子吊死他!十二发子弹一齐打进他的身子才解气。
我读了二十遍《包法利夫人》的最后几页,末了能把整段整段背得滚瓜烂熟,但依然不明白可怜的鳏夫的所作所为……我喜欢这种难以克服的阻力,因为每每我都败下阵来,我莫名其妙,精疲力尽,领略着似懂非懂、模棱两可所激起的快感,这就是所谓世界的厚度吧。
恢复童性之后,我仍感不安:书里讲些什么?谁写的书?为什么写这些书?我把这些忧虑开诚布公地向外祖父倾吐。他经过思索之后,认为该给我开窍了。他干得挺出色,给我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天才无非是一种借贷:要想称得上天才,必须吃得苦中苦,必须谦虚地、坚定地经受千锤百炼。这样下去,你就会听到有神圣的声音为你启示,而你只需挥笔直书。
电影已经开场了。我们跟着女引座员,跌跌撞撞摸着走,我感到自己像个偷渡者。在我们的头顶上方,一束白光穿过大厅,白光中灰尘在欢蹦乱跳,烟雾在翩翩起舞,空中鸣响着一架钢琴的声音,紫色的梨在墙上闪闪发亮,消毒剂的气味直冲我的嗓子眼。在这挤满人的夜晚,这些梨和气味弄得我迷迷糊糊,我仿佛在吞食那些太平灯,全身都充满了它们的酸甜味儿。
我们的父辈受到两眼的吊灯和刺鼻的天花板油漆的侵袭,绝不可能也绝不愿意相信戏剧是属于他们的,他们只在剧院受到接待而已。至于我,我宁愿就近看电影。在本区放映场那种虽不舒适却人人平等的条件下,我悟出这种新艺术是属于我的,也是属于大家的。从思想上来说,我和电影艺术是同时代的产物:我七岁时,电影方兴未艾,前程远大,我心想我们可以共同成长喽。
回程邮班给我送来一首赞美我的诗,我再以一首诗相答。这个习惯使外祖父和外孙之间结成了一条新的纽带,两人犹如印第安人或蒙马特区为妓女拉客的人,用妇女不懂的语言狼狈为奸。
如果人们普遍相信,作者灵感来临时已在内心深处变成另一个人,那么我七八岁的时候就认识灵感了。
从写每部小说,我已明白一个孩子已经进入玻璃宫殿。对我来说,写作即存在;我摆脱了成年人,我的存在只是为了写作;如果说:“我”,这指的就是写作的我。
他把我抱在膝上,郑重其事地跟我交谈。我从事写作,这是毫无疑问的——后来我才明白他说此话为的是不挫伤我的愿望——,但我应当面对现实,头脑清醒,文学不能糊口啊。我知道有些著名作家是饿死的吗?我知道有些作家为了糊口而出卖灵魂吗?如果我想独立自主,应当选择第二职业。教书有空闲时间,而且大学教员和文学家所从事的工作是相辅相成的。
我感到受骗上当了:我真能相信子孙后代读我的书吗?他们真能狂热崇拜这么一点作品吗?真能对我 自己也望而生厌的科目发生兴趣吗? 见到小英雄们在卢森堡公园奔跑角逐后,他们的健美使我沮丧,我明白我属劣等,必须公开承认自己属劣等,然后收剑入鞘,回到芸芸众生中来,重新跟大作家们为伍。
简言之,他十分小心地防止我走文学道路,结果反倒促成了我的文学生涯。时至今日,有时心情不佳,不禁寻思,我长年累月、日以继夜地埋头写作,消耗那么多墨水纸张,抛售那么多无人请我写的书,我一切是否仅仅奢望取悦于我的外祖父。
我久久羡慕拉塞佩德街上的看门人,夏日傍晚,他们在人行道上乘凉,跨坐在椅子上,眼睛无伤大雅地四处张望,却不负有观察的使命。
那时候我的自尊和我的孤独达到了顶点,我真想,要么一死了之,要么全世界都在盼望我。 环境、兴趣、习惯养成我很听话,后来只是因为顺从过了头才造反的。
我莫名奇妙,精疲力尽,领略着似懂非懂、模棱两可所激起的快感,这就是所谓世界的厚度吧。
我外祖父在「美」中看出有血有肉的「真」。
人類是一個很有限的小聚會,周圍生活著多情的動物
做为人,任何人的价值都是相同的。
我是一个过分安分的孩子,胆怯、懦弱,不敢正视自由开放的生存和没有上帝保佑的生存;
我兴奋至极,终于找到了梦寐以求的世界,达到了极乐的境地。但灯光一旦复明,我感到扫兴透了,因为我已经完全进入这些角色,跟他们休戚与共,他们消失了,他们的世界也随之覆灭。我从骨子里感到他们确实胜利了,但这是他们的胜利,不是我的胜利。走到街上,我又感到自己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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