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官员的尺度
批评官员的尺度内容简介
1960年,因为一则批评性广告,警察局长沙利文以诽谤为由,将《纽约时报》告上法庭,并申请巨额赔偿。两审失利后,几乎被各地政府官员相继提起的索赔逼至绝境的《纽约时报》,奋起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力挽狂澜,宣布“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维护了媒体、公民批评官员的自由。《纽约时报》资深记者、两度普利策奖得主安东尼•刘易斯,以翔实史料、生动笔触,系统回顾了这起新闻自由史上的里程碑案件,并循此为线,串接起美国人民争取言论自由的司法抗争历史,完美展现了霍姆斯、布兰代斯、汉德、沃伦、布伦南、布莱克、韦克斯勒等伟大法官和律师的形象。
热门摘录
“是人民,而不是政府,拥有绝对主权”。麦迪逊稍早前在众议院说过的话:“如果我们留意共和政府的性质,我们不难发现:如果有检查言论的权力,那也应当是人民检查政府的言论,而不是政府检查人民的言论。”
1957年,大法官们在“罗斯诉美国案”(Roth v. United States )中宣布,淫秽作品不受宪法保护,但是,衡量一个作品是否“淫秽”,必须根据三个原则:首先,按照当代的社区标准,作品是否通篇都在渲染色情趣味;其次,作品是否会对普通人产生不良影响,而不止是对未成年人而言;第三,作品是否没有任何社会价值。这一标准确定后,政府再不能随便以“涉黄”为由,将某本书打入冷宫。《洛丽塔》、《包法利夫人》、《南回归线》、《尤利西斯》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等传统禁书,终于得见天日。
批评官员的尺度书评
还没人写过点评,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