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现的逻辑
科学发现的逻辑内容简介
《科学发现的逻辑》主要讨论知识理论的两个基本问题:划界和归纳问题。作者论证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标准不是可证实性而是可证伪性,科学的方法不是归纳法而是演绎检验法。书中提出的有关科学的性质和方法以及科学知识增长的独创性论点,对科学哲学、认识论、逻辑学、方法论以及科学史、自然科学、医学、设计理论、社会科学均有影响。一些著名科学家都认为他的方法符合科学研究的实际。
热门摘录
自然定律可以和“排斥”或“禁止”相比拟。它们并不断言什么东西存在着或具有某种状态,而是否定它。它们坚持一定的事物或状态的不存在,可以说是排斥或禁止这些事物或状态:自然定律排除它们。正因为如此,它们是可证伪的。如果有一个单称陈述断言为定律所排除的某一个事物存在(或某一个事件发生,因而可以说是违反了禁令,而我们认为这个陈述是真的,那么这个定律就被反驳了(一个例子是“在某个地方,有一个装置是永动机”)。
可以作为划界标准的不是可证实性,而是可证伪性。换句话说,我并不要求科学系统能在肯定的意义上被一劳永逸地挑选出来;我要求它具有这样的逻辑形式:它能在否定的意义上借助经验检验的方法被挑选出来;经验的科学的系统必须有可能被经验反驳。
科学理论不可能完全得到证明或证实,然而它们是可检验的。因此我要说:科学陈述的客观性就在于它们能被主体间相互检验。
我并不要求每一个科学陈述,在被接受以前必须在事实上已被检验。我只要求每一个这样的陈述必须可能被检验;或者换句话说,我拒绝接受这样的观点,在科学中存在着我们必须顺从地当作真的陈述来接受的陈述,只是因为由于逻辑上的理由似乎不可能检验它们。
科学发现的逻辑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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